"银河园"的思考

我们常说法律要如何的公平,如何的正义;我们也常说要自由。却忽视了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力。
在今天我们很多人去讨论经济发展的给我们带来的好处,貌似衣食无忧的样子。可是在强拆面前,在公共食品安全面前,在李刚面前,在高铁面前,我们连最基本的生存都难以保障,这是我们想要的吗?好吧,有人会大声地喊,“你别把我们给被代表了!”。我想李敖等人在这方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,民主和言论自由,是要有发言权的。想想那些无法上网的的人民吧,想想那些无人提及的劳动人民吧。什么是人大代表?广州某高校的学生用投票给人大代表的选举一个很响亮的耳光。似乎现在该知道是谁被代表了吧。

人的基本生存要求,不过是有吃的,进而有住的,然后是不被杀害。
先说吃饭的,大家都知道,伸张正义是需要走程序的。那么请保证在伸张正义期间可以得到吃饭的保障。我们可以设立一个吃饭保障基金,对于吃饭有困难的当事人,可以去该基金开设的饭堂记账吃饭,以后官司谁输了谁埋单,要实在没钱埋单,就只能由基金自己解决了。我们为什么说法律是有钱人的游戏呢?去派出所报案,然后决定是否立案侦查,再到法院调查,随便找一个案件,没有那么几个月是弄不下来,长达几年的马拉松长跑也是有的,请问路边的乞丐可以真正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吗?这不是社会保障的范畴,因为这是由不正义引起的,自然要所谓的正义来埋单。我们会担心这样官司会出现井喷吗?只要不出现重复的,都应该允许,他们对这个社会的监督和观察思考不也是一种劳动吗?

再说住的。无非就是买房子和拆迁了。当然。如果没有拆迁,买房子不过是一种特殊的享受,不买房子也可以,以前住哪就住哪,问题不大。可是拆迁来了,没买房子的,被拆迁之后就没地方住了,甚至连吃饭都成问题了。怎么办?你拆了人家的房子,自然要提供相应的居住地方。和吃饭一样,谁拆谁提供住宿。要觉得提供的住宿没原来的好,可以去打官司,但最起码在打官司期间吃住都不会有问题。

最后简单说说不被杀害。就是不能乱来,文明社会不该出现血腥的场面,可以强制拖走,抬走,但请别动用伤害性的武器。东西没了,可以再找回来,生命却不可以。

以上说得有些粗糙,要具体执行自然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完善。其基本原则是通过记账的方式,保障所有人在伸张公平正义的时候可以有饭吃,有地方住,生命不会被威胁。在保障的前提下算帐,才能有机会去实现我们手中的权利。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法律公平正义提供基础,并不是说这样做了就可以了,最后关键的还是我们的法律啊。

具体执行会有很多细节问题,简要说几点:
1.给不起钱的,恶意的,大可直接捉去坐牢,进行劳动改造。因为在监狱里至少也可以一定程度得到保障。
2.拆迁提供住宿,恶意的,大可直接对其其他住所强制进行暂时置换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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